模型槍調包真槍 前保二員警20萬交保

模型槍調包真槍 前保二員警20萬交保
模型槍調包真槍 前保二員警20萬交保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

前警政署保二總隊林姓員警日前執勤結束後,竟以模型槍、假子彈替代警用真槍彈繳回,經值班員警清點發現,案經保二總隊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,檢察官13日指揮新北市刑大、保二總隊搜索林員住處並拘提他到案,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台北地院今(14)日上午開庭審理後,裁定以2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、出海、出境。

法院裁定理由指出,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罪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罪、同條例第12條第4項之非法持有子彈等罪嫌,犯罪嫌疑重大。被告逃亡以規避本案後續偵查、審判或執行之可能性甚高,自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。

法院考量被告就所涉侵占警用槍彈之行為,時間甚短即遭查獲,且其已就客觀事實為坦承之供述,又羈押是對被告人身自由侵害最嚴重之強制處分,故本院經依比例原則斟酌被告涉犯之犯罪情節與上情後,認為倘若被告能提出相當金錢具保,並命限制住居、限制出境、出海,應足以降低其逃亡之可能性,而無羈押之必要,爰裁定被告以新台幣20萬元具保、並限制住居,自3月14日起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。

林員是3月7日下午1時至5時負責巡邏勤務,執勤結束後返隊繳械槍彈,經值班員警清點發現林員繳回槍彈竟是PPQ模型槍與假彈11發,立即至待勤室追查,發現林員將真槍與子彈藏在個人手提袋腰包內,當場將警用槍彈全追回。

林員已在3月10日獲准辭職,保二總隊表示,林員在本案案發前就已申請辭職,10日生效,總隊持續追查責任並自檢依法究辦,將嚴正要求加強械彈清點與管理,並律定各級幹部強化落實監管械彈領繳及內部管理。

照片來源: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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